2008年10月1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盗窃文物落网 谎称报料领奖
芦近远 王敬

  一男子在他人家中盗窃文物后被民警抓获,为了脱罪,竟找借口说盗窃文物并不是为了非法占有,而是为了向电视台报料领取报料奖。日前,上虞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华某有期徒刑一年。
  华某现年48岁,上虞市梁湖镇人,喜欢赌博、经常小偷小摸。他欠下数万元赌债,被逼得走投无路,便起了偷文物还债的念头。一天凌晨,华某来到上虞市梁湖镇禄泽村文物爱好者陈某的家外,透过窗户发现屋内有许多文物,于是翻窗入室,将文物用蛇皮袋装了满满3袋,挑着回家。因其形迹可疑,在路上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。案发后,华某自以为偷了这么多文物肯定价值已达数百万,会被判重刑,于是就向公安机关谎称,偷文物是为了向电视台报新闻线索拿报料奖,自己并不想占有这些文物。虽然华某费尽心机想借此瞒天过海,但苦于疑点众多,他的谎言很快被揭穿,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华某只能认罪服法。